1. 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,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;
2. 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,承担农田水利、生态河道、水工建筑物、水土保持的勘测设计工作;
3. 负责本专业技术工作,承担编制项目建议书、可研报告、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的审核、审查工作;
4. 承担有关本专业技术方面的可行性论证、新技术鉴定,以及中、小型水利工程新技术、新课题的研究和实验工作;
5. 承担项目工程的勘测、设计、施工组织、质量管理及项目评价等工作;
6. 努力学习本专业的新技术理论知识,提高创新能力,承担初级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,发挥帮、带、传的作用,承担一些土建工程的设计工作;
7.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业务及工作。